Re: [新聞]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!律師說重話:完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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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 turbomons (Τ/taʊ/)
時間 2024-07-28 13:23:2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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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文 37則
※ 引述《pujos (lks)》之銘言: : 你看的不夠仔細 : 高虹安的報的加班費時數 : 沒有任何問題 : 法院並不爭執這一點 : 她被指控的是報帳薪資造假 : 而所謂的詐領加班費 : 是基於薪資造假上詐領加班費 : 這是什麼意思? : 拿陳煥宇舉例 : 他實際上與高虹安議定薪資為7萬 : 但是報給立法院報8萬 : 拿7萬來說 : 加班費報到頂,為20125 : 7萬/240*1.5*46=20125 : 實際支領為90125 : 報8萬 : 加班費變成20125/7*8=23000 : 實際支領為103000 : 浮報103000-90125=12875/每月 : 然後高要求浮報的這1.3萬 : 繳回當公積金 : 違法浮報是違在這裡 : 浮報跟人頭助理就是一樣意思 : 他的三個助理認罪 : 認的就是浮報薪資而不是加班不加班 : (7萬報成8萬這一點) : 跟加班費認列時數、計算方式 : 毫無關係 : 國會助理眾所周知 : 加班時數鐵定爆上限的 : 天天12小時+是常態 : 沒100%我還奇怪勒 : PS : 為求計算簡便 : 上頭加班費倍率1小時以1.5倍計 : 實際應以當日加班時數換算倍率 (二)高虹安、黃惠玟及陳奐宇均明知於109年8至11月間,高虹安僅以每月7萬元之酬金聘 用陳奐宇,竟推由黃惠玟依高虹安之指示,接續向立法院浮報陳奐宇於上開期間之酬金各 為8萬元或7萬5,161元,並以浮報後之酬金為基準計算、請領當月加班費,而浮報加班費 ,均致立法院相關承辦人員誤認就上開月份,高虹安各以浮報後之酬金聘用陳奐宇及陳奐 宇實際請領浮報後之加班費,遂接續將此不實事項登載於職務上所掌管之公文書,高虹安 、黃惠玟及陳奐宇並因而共同詐取合計4萬0,154元之酬金及加班費。 一樣拿陳奐宇為例 8 ~ 10 月 共浮報 3 萬 11 月 浮報 5161 全算浮報加班 35161 詐取總金額 40154 40154 - 35161 = 4993 等於本薪被認定只有 68751.75 元 ? 這是什麼奇葩本薪 況且 也沒規定只能拿本薪 額外的算獎勵金不行嗎?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2.105.211.112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22144209.A.157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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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16 對阿,以後貪的都說是激勵金就好了 07/28 13:25 1F
照pujos大的加班算法 助理工作勞務遠高於報酬了 你還在誣賴人家貪
g9911731 重點因該是內奸都算好了,等上勾。他們 07/28 13:26 2F
g9911731 集體不認罪,會有事嗎?等看小兔高升 07/28 13:26 3F
※ 編輯: turbomons (112.105.211.112 臺灣), 07/28/2024 13:27:52
pshuang 都是助理陷害 都是別人的錯 雜草邏輯 07/28 13:27 4F
thaloyo 你是老闆你底下員工浮報三百萬你願意給 07/28 13:28 5F
thaloyo 都行 07/28 13:28 6F
Serisu 判決書都幫你算好了 不要自己亂湊數字 07/28 13:28 7F
https://www.judicial.gov.tw/tw/cp-1888-1131952-c6ee2-1.html 我就是從司法院複製轉貼的啊
huiyin220923 每個月浮報多又不一樣 你會算數嗎 07/28 13:28 8F
你怎麼算的貼來看看
boboking2 自己去跟法官講 反正就判7年 快去坐牢 07/28 13:28 9F
dkl1027 看到激勵獎金突然覺得超買變的好合理 07/28 13:29 10F
Serisu 去找判決書 裡面有每人每個月的表格 07/28 13:31 11F
本薪是68751 或 68752 有差嗎? 事實就是羅織罪狀
※ 編輯: turbomons (112.105.211.112 臺灣), 07/28/2024 13:37:05
pujos 勞基法基本加班算法看一下,基礎都沒有很難 07/28 13:37 12F
pujos 往下討論 07/28 13:37 13F
andysher 行不行是法盲草草們說的算喔…? 07/28 13:37 14F
threeforw 助理不適用勞基法 沒常識 07/28 13:38 15F
turbomons 關法盲屁事 很多人都拿過額外獎金薪酬 07/28 13:39 16F
macbook12 你再回去看清楚判決書 07/28 13:39 17F
turbomons 本薪之外還有額外薪酬的明明很合理常見 07/28 13:40 18F
apparel 快叫國師找法官辯論 法官有法學博士嗎 07/28 13:40 19F
Serisu 拜託 不要再拿你自己妄想的數字討論了 07/28 13:40 20F
HodorDragon 加班費是用本薪計算 還是用獎金? 07/28 13:41 21F
HodorDragon 現在問題不就是在浮報本薪嗎? 07/28 13:41 22F
turbomons 法官用心證可以 但偏離社會太多就有鬼 07/28 13:41 23F
apparel 柯憐 跟大選完一樣走不出來 07/28 13:42 24F
turbomons 那麼浮報本新的證據呢? 07/28 13:42 25F
pujos 本薪之外有薪酬很常見,那就把合約拿出來啊 07/28 13:43 26F
apparel 小草認為法官都有鬼啦 有我們法學博士懂 07/28 13:43 27F
pujos 欸幹,可以這樣空口掰的話,人頭助理哪可能 07/28 13:43 28F
apparel 法嗎 07/28 13:43 29F
pujos 有事 07/28 13:43 30F
turbomons 沒有合約的額外薪酬就叫貪污嗎? 07/28 13:44 31F
pujos 浮報本薪的證據,三個助理認罪夠硬了? 07/28 13:44 32F
andysher 浮報本薪沒證據?確定? 07/28 13:44 33F
pujos 還是當事人本人認罪都不叫證據 07/28 13:44 34F
turbomons 控辯交易換無罪 可不是直接證據 07/28 13:45 35F
pujos 助理本人認不算,你幻想有額外薪酬算這哪招 07/28 13:45 36F
ronga 公司內加薪也都只是通知沒合約吧 07/28 13:45 37F
turbomons 有太多非客觀因素影響 07/28 13:46 38F
ronga 助理本人認為是加薪喔,但法官認為是浮報 07/28 13:46 39F
pujos 有通知通知拿出來啊 07/28 13:46 40F
ronga 另外三個助理認 其中一個無罪 認罪不代表啥 07/28 13:46 41F
ronga 公衛文不就講小兔通知她加薪了 法官不採信 07/28 13:47 42F
photoless 甘霖老木的发關 07/28 13:51 43F
pujos 是不是加薪請提出證據,其他都空的,誰跟你 07/28 13:52 44F
turbomons pujos大你這樣又變成搞自證己罪了 07/28 13:52 45F
pujos 講這種話沒人會信 07/28 13:52 46F
pujos 自證己罪?那認罪哪來的? 07/28 13:52 47F
pujos 不要為了護航,理智都放棄了 07/28 13:53 48F
turbomons 這不是信誰的問題 而是判罪要實證 07/28 13:53 49F
turbomons 無罪推定是法律原則 07/28 13:54 50F
turbomons 你今天隨便指控要對方自證清白 07/28 13:54 51F
turbomons 那可要大亂了 07/28 13:55 52F
threeforw 認罪的就認啊 小白又沒認罪 07/28 13:55 53F
threeforw 小白不認罪 居然有她自證無罪 厲害啦 07/28 13:56 54F
turbomons 認罪的明顯是接收檢方交易 選擇利己 07/28 13:56 55F
turbomons 這本來就有利益交換問題 07/28 13:56 56F
turbomons 用這點直接判貪汙重罪 欠缺正當性 07/28 13:57 57F
egghan 集體認罪 有犯罪用意你要怎麼辯 07/28 14:47 58F
godblesses 用了那個管帳的,她都認了,這就是民進 07/28 14:59 59F
godblesses 黨的劇本 07/28 14:59 60F
godblesses 她老公北檢的,黃都覺得不妥還是把制度 07/28 15:00 61F
godblesses 帶進高辦,這真的是匪夷所思 07/28 15:00 62F
phew18 她覺得不妥的不是那制度 是低薪高報這事吧 07/28 15:38 63F
ca1123 你在這邊嘴贏又改變不了有罪的事實,笑死 07/28 16:16 64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