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新聞]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!律師說重話:完全
我也很好奇到底是如何認定浮報酬金和加班費
這是判決書寫的犯行
https://i.imgur.com/Jz5aIkH.jpeg
法官認定浮報的方式是黃惠玟以「助理遴聘異動表」的「調薪」來異動申報酬金
然後再以這個「異動後的申報酬金」來計算浮報加班費
再用「實際酬金」的金額來計算實際加班費
兩者相減的差額就是浮報的部分(判決書的附表三部分)
https://i.imgur.com/K5xdEZy.png
但這也蠻怪的,助理遴聘異動表的附註二寫了只有新聘助理需要附上聘書(此為113年版本,
但109年應該也大同小異)
https://i.imgur.com/JhV3Dvg.png
換句話說,後續助理調薪聘書並不需要重簽
所以判決書裡的「實際酬金」到底是用聘書上的金額來認定還是助理口頭表示?
另位調薪的部分也不需要另付文件,所以想怎麼調就怎麼調
加班費的部分本來就該用申報酬金來計算,都調薪了還用聘書上的金額來算才違法吧
實際進到助理戶頭的錢也是申報酬金+申報酬金計算的加班費
所以這樣看下來的結論是
調薪=浮報?
難怪你各位的薪水永遠都不會調漲,調薪就是在跟公司浮報薪水
應該人人都領最低薪資做功德
可憐阿
※ 引述 《kiliasnake》 之銘言:
: 我也是好奇浮報加班費到底是怎麽認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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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法官是說高把助理本薪多報給立法院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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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後來換算加班費多的就是浮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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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但是實際拿到錢的還是助理啊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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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錢是直接匯到助理戶頭,
:
: 也不是高虹安能去提領的,
:
: 然後助理領出再補進公積金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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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也是助理的個人用錢行為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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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不能算在高虹安身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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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我猜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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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現在法院是依據助理聘書上寫的薪資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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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跟助理實際匯入帳戶的薪資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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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發現有出入,認為是浮報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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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但是!!!!
:
: 助理公衛文已經有發臉書解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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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多提領的錢,辦公室主任小兔告知他是”加薪”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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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然而法官並不採信立委給助理加薪的事實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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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堅持以當初的聘書上寫的薪資為基準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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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判你違法給助理加薪領取多的加班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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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所以立委到底能不能給助理加薪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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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還是加薪不能口頭告知還要另外更新聘書才是標準流程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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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那如果真的只是忽略這個流程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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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頂多只能算是行政文書作業疏失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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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因為不採信你說加薪就判你貪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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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說你貪污就貪污,管你是不是加薪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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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這個真的就是法官自由心證的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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