Re: [新聞] 高虹安貪12萬遭判7年!律師說重話:完全

看板 Gossiping
作者 zhanguihan (han)
時間 2024-07-28 13:47:3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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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引述《pujos (lks)》之銘言: : 你看的不夠仔細 : 高虹安的報的加班費時數 : 沒有任何問題 : 法院並不爭執這一點 : 她被指控的是報帳薪資造假 : 而所謂的詐領加班費 : 是基於薪資造假上詐領加班費 : 這是什麼意思? : 拿陳煥宇舉例 : 他實際上與高虹安議定薪資為7萬 : 但是報給立法院報8萬 : 拿7萬來說 : 加班費報到頂,為20125 : 7萬/240*1.5*46=20125 : 實際支領為90125 : 報8萬 : 加班費變成20125/7*8=23000 : 實際支領為103000 : 浮報103000-90125=12875/每月 : 然後高要求浮報的這1.3萬 : 繳回當公積金 : 違法浮報是違在這裡 : 浮報跟人頭助理就是一樣意思 : 他的三個助理認罪 : 認的就是浮報薪資而不是加班不加班 : (7萬報成8萬這一點) : 跟加班費認列時數、計算方式 : 毫無關係 : 國會助理眾所周知 : 加班時數鐵定爆上限的 : 天天12小時+是常態 : 沒100%我還奇怪勒 : PS : 為求計算簡便 : 上頭加班費倍率1小時以1.5倍計 : 實際應以當日加班時數換算倍率 : Sent from JPTT on my Xiaomi 2210129SG. 這才是讓整個司法被破壞的點。 檢察官起訴被告有罪會有論述A,而法官的工作是根據兩造說詞判定論述A是否合理。 也就是說法官判定被告有罪只能因為論述A合理而非其他理由。 檢察官起訴高虹安貪污罪的論述是"因為公積金制度就是收回扣的貪污機制,因此所有計 入公積金的加班費扣除掉用於人事費的部分約46萬為貪汙所得”。 但法官判定高虹安有罪的論述是”因為本薪高報,本薪高報的部分及相應的加班費為貪汙 所得"。在此論述下,多出來的部分不管有沒有進入公積金都算是貪汙。 注意看,法官判決的論述完全跟檢察官不同。如果是這樣那以後就把檢察官制度廢掉,讓 被告自己面對法官就好,反正法官最後判定有罪的論述跟檢察官提出的論述無關。 會有檢察官制度就是要防止這樣的事發生,讓法官只能根據檢察官的論述判定被告是否有 罪。 要判高虹安有罪也可,就要讓檢察官用"因為本薪高報,本薪高報的部分及相應的加班 費為貪汙所得”這個理由再起訴高虹安。而不是法官自行創造出不同於檢察官起訴的論述 判定有罪。 -- ※ 發信站: 批踢踢實業坊(ptt.cc), 來自: 114.136.198.201 (臺灣) ※ 文章網址: https://www.ptt.cc/bbs/Gossiping/M.1722145657.A.FD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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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編輯: zhanguihan (114.136.198.201 臺灣), 07/28/2024 13:49:01
TBking 你不要亂說 法官審判的範圍是檢方起訴的 07/28 13:52 1F
threeforw 就檢察官論述被打爆 法官自己幫忙創造 07/28 13:53 2F
threeforw 論述定罪 這個案子就是2打1 07/28 13:53 3F
TBking 「事實」,在起訴範圍內,法院就可以自行 07/28 13:53 4F
TBking 認定事實、適用法律 07/28 13:53 5F
threeforw 從頭到尾都是要定罪 法官中途不質疑 07/28 13:53 6F
threeforw 直接判決書定罪 07/28 13:54 7F
threeforw 那要檢察官幹嘛 笑死 07/28 13:54 8F
qoomilk 現在小草人人法律系了? 07/28 13:56 9F
thaloyo 這是戰國策最新的護航說法? 07/28 13:56 10F
ronga 檢察官如果用本薪高報為由,高虹安就會準備 07/28 13:58 11F
ronga 證據反駁。不過你有跑過法院就知道,常常 07/28 13:59 12F
ronga 不是常常。有時判決結果在法庭中提都沒提 07/28 13:59 13F
ronga 然後就敗訴了 07/28 13:59 14F
d86506 笑死 是不知道台灣的制度喔?案件「同一性 07/28 14:00 15F
d86506 」先去翻書 07/28 14:00 16F
turbomons 本薪高報的緣由也是來自控辯交易 07/28 14:00 17F
andysher 最新說法是法官的工作是法盲草草們說的 07/28 14:00 18F
turbomons 這絕對是非常有疑慮的非直接證據 07/28 14:00 19F
andysher 算囉? 07/28 14:01 20F
threeforw 翻屁書 沒話講就快滾 07/28 14:01 21F
cyora 刑事訴訟還是有職權主義在的啦,法院甚至可 07/28 14:01 22F
cyora 以變更起訴法條 07/28 14:01 23F
e0936276915 又是一個法盲小草。 07/28 14:02 24F
threeforw 變更法條可以 但你定罪的理由要給人答 07/28 14:02 25F
threeforw 辯機會 07/28 14:02 26F
TBking 唉 法院都會告知涉犯的法條 07/28 14:06 27F
cyora 您說的沒錯,我的意思是法院有權依照調查證 07/28 14:06 28F
cyora 據的結果自行認定事實 07/28 14:06 29F
TBking 你要無罪答辯 法院怎麼會不讓你答辯? 07/28 14:07 30F
TBking 定罪的理由要給人答辯?這樣法官要先公開 07/28 14:08 31F
AnpingTW 法官本來就可以主動認事用法 07/28 14:08 32F
belmontc 法官有發現真實的義務 誰說只限定論述A? 07/28 14:09 33F
TBking 有罪心證?再讓高答辯? 這啥操作 07/28 14:09 34F
belmontc 這種程度你應該應該是沒看過法條 07/28 14:10 35F
Blauwiese 檢察官起訴:浮報薪酬及加班費部分均 07/28 14:12 36F
Blauwiese 屬貪污所得 07/28 14:12 37F
Blauwiese 法官認定:浮報薪酬及加班費部分,用 07/28 14:13 38F
Blauwiese 於非公務支出才列為貪污所得 07/28 14:13 39F
belmontc 刑事訴訟法163條二項規定唸出來聽聽好嗎 07/28 14:14 40F
Blauwiese 法官只是限縮貪污所得認列範圍 07/28 14:14 41F
threeforw 你的意思是 法官中途就認為有罪了 但 07/28 14:17 42F
threeforw 理由不問? 真中立 07/28 14:17 43F
TBking 我的意思是 法院不用先把定罪理由跟你說 07/28 14:19 44F
TBking 他都直接寫在判決書 沒有你上面說的什麼 07/28 14:20 45F
living0215 之前一堆無罪判決也是因為起訴理由不 07/28 14:20 46F
TBking 定罪理要要給人答辯機會 07/28 14:20 47F
living0215 符,但高案明顯是檢察官和法官連成一 07/28 14:21 48F
living0215 氣,只為讓被告入罪,垃圾司法 07/28 14:21 49F
belmontc 這篇真的是法學精華 各種卡提諾法學盡出 07/28 14:23 50F
Blauwiese 快笑死,檢察官認為浮報全都是貪污所 07/28 14:23 51F
Blauwiese 07/28 14:23 52F
Blauwiese 法官認為浮報用於非公務支出才算貪污 07/28 14:24 53F
Blauwiese 所得 07/28 14:24 54F
TBking 連成一氣?難道法官判無罪的 就是跟被告 07/28 14:25 55F
Blauwiese 居然可以說成法官跟檢查官論述完全不 07/28 14:25 56F
Blauwiese 同,到底是怎麼思考的? 07/28 14:25 57F
belmontc 法官若不給答辯,新聞早就鑼鼓大張了 07/28 14:25 58F
TBking 連成一氣? 07/28 14:25 59F
belmontc 法官明明是限縮檢方認定的事實 結果說定 07/28 14:26 60F
belmontc 罪理由不給答辯? 到底腦袋裝個洨阿? 07/28 14:26 61F
TBking 你要無罪答辯 法院一定會讓你說的 07/28 14:26 62F
belmontc 原本要寫整張考卷說只要寫半張,半張都寫 07/28 14:26 63F
Blauwiese 法官還從嚴認定犯罪標準耶,動點腦好 07/28 14:27 64F
belmontc 不出來說法官不給寫考卷 XDDDDDD 07/28 14:27 65F
Blauwiese 07/28 14:27 66F
belmontc 你的刑法是卡提諾還是黃國昌教你的嗎? 07/28 14:27 67F
godblesses 連大法官都能控制 你扯啥有用? 07/28 14:47 68F
h80733 哥布林連噓耶?是被打到痛點? 07/28 15:01 69F
gossipyyc 這種程度你應該應該是法律系畢業但是很 07/28 15:12 70F
gossipyyc 少上法庭 07/28 15:12 71F
damm 法官得主動認事用法,那麼那些民進黨貪污用 07/28 16:08 72F
damm 不對法條起訴輕判的壞份子法官,應該可以處 07/28 16:08 73F
damm 理一下了 07/28 16:08 74F
damm 塔綠班們自己知道在說什麼嗎?說明了台灣憲 07/28 16:09 75F
damm 政就是低級,連司法都沈淪 07/28 16:09 76F